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害人郑某明知魏某的妻子是有夫之妇,仍欲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,是导致案发的主要原因,郑某本身存在过错。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重伤二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考虑到郑某本身存在过错,法院最终以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魏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
据我后来了解,张有德先生于2006年6月至8月期间曾数次致电我父母要求采访,都被我父母拒绝。但张在电话中也了解到关于我的少量信息(例如我在国外等)。除此之外,张有德没有从任何我的其他亲友处取关于我的信息。而我父母不可能对张有德先生说文章中那些不着边际的事情。所以可以肯定,文章为张有德先生根据从我父母的电话中获取的少量信息杜撰而成。而张文从撰写到发表,不仅我毫不知情,我父母也毫不知情。因此,中国民航报社这样的声明我是绝不可能认可的。
在与记者交谈过程中,两男子自称公司名叫“隔壁老张”,位于“湘域国际”,他们是贷后催收人员,第一次到夏双家催收,“她总共借了1.2万元,还剩3000元本金未还”。至于公司向夏双催收多少利息,两男子对此表示“不清楚”。
死者母亲:没有,我们到现在半个字都没有收到,我连他们长什么样都不知道。按道理讲,出了这种事,无论如何,他的家属都应该表达出歉意,是否接受是我们的事,但他们连这个态度都没有,我真的看不出他们有认错的意思。